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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中国触动全球 第四章 应该失语的不是我们

中国触动全球 第四章 应该失语的不是我们

一、谁创造了人类普世价值?(1)

读西方人过去写的历史,会发现整个世界近代史就是一部西方话语权的历史,其背后折射出的是西方在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中的数百年之久的强势地位。法国哲学家福柯不无挖苦地说:你谈论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谁在谈,话语的强弱是由话语者的强弱所决定的。既然西方数百年来一直处于强势地位,那么其话语地位也就自然占了主导地位。当年欧洲人灭绝美洲的印第安人,其解释就是不得已而为之;当年欧洲人贩卖黑奴,其解释就是那个时代谁都这么做;当年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贪婪掠夺,其解释就是为了传播现代文明;后来的种族主义、种族隔离,也都经过了详尽和理性的科学论证。现在毕竟是21世纪了,世界变了,中国变了,西方也变了不少,虽然在话语权问题上,西方话语仍占主流地位,但越来越多的不同声音正在出现,这是好事情。

“自由、民主、人权”这些源于西方的观念,只要不被滥用,都是好东西。中国人过去反抗西方列强的欺辱,坚持的也是这些理念,并在这个过程中,丰富了它们的内涵。这些理念今天已成了世界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在中国走向富强的进程中,它们还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其解释权也属于各国人民,而非少数几个国家。否则就可能出现各种荒谬,比方说,中国改革开放30年使近4亿人脱贫,会被认为与人权进步无关,而美国大举入侵伊拉克,无数生灵涂炭,则被看作是捍卫人权。世界在进步,中国在崛起,那种谁拥有强权就拥有话语权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这里首先要纠正一个历史偏差。西方现在的主流话语称:西方一直致力于推动“自由、民主、人权”这些普世价值。不少人也以为当年欧洲的启蒙运动,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确立了“自由、民主、人权”这些普世价值,这是有悖于历史事实的。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法文叫De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an,其中的“人”和“公民”(L’Homme 和Citoyen) 在法文里,指的就是男人和男性公民,更确切地说是男性白种人,不包括妇女,不包括有色人种,不包括华人,不包括穷人。在这个《宣言》通过两年之后的1791年,一位名叫奥林匹•德古吉(Olympe de Gouges)的伟大法国女性,骇世惊俗地起草了一份《女人和女性公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a Femme et de la Citoyenne),但她却被送上了断头台,她所希望的妇女投票权直到她死后一个半世纪才在法国实现。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也一样。美国的国父们确实是一批很受尊敬的人,但他们也都是欧裔男性富人,不少还拥有黑奴。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指的是有地位的男性白人之间的平等,其中的“人人”不包括妇女、奴隶、华人,也不包括白人中的穷人,保留奴隶制也是美国国父们经过辩论后作出的选择。从17世纪开始的两个世纪中,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是西方推崇的“普世价值”,他们谈的自由,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包括了贩卖奴隶的自由,包括了对印第安人进行种族灭绝的自由,包括了向中国倾销鸦片的自由。美国的南北战争(1861-1864)废除了奴隶制,值得肯定,但战后双方还是作了政治妥协,认为美国“统一”的价值高于黑人“自由”的价值。美国不久又颁布了法律,建立了一整套种族隔离的制度。这套践踏人权的制度在美国又持续了近一个世纪。

从1870年左右开始,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和世界范围内对财富的掠夺,欧洲主要国家经历了迅速的经济发展,但也埋下了失败的伏笔。当时的欧洲各国迷信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以恶报恶,最终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使欧洲文明遭受重创。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欧洲文明几乎毁于一旦。我们今天看到的一个比较文明的欧洲实际上是侥幸才保存下来的。这种侥幸包括了希特勒的纳粹德国还没有发明原子弹,包括了俄罗斯民族和中华民族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所做出的巨大民族牺牲。中国人民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以3000万人伤亡的巨大民族牺牲捍卫了自己的独立,同时也帮助捍卫了欧洲文明。如果当时的中国政府,像一些欧洲“民主”国家那样在法西斯进攻面前纷纷投降的话,日本法西斯早就可以轻易地拿下中国,然后与德国分进合击拿下苏联,再以中国和苏联的巨大资源为后盾来称霸世界,欧洲文明还能保留多少?中国为世界反法西斯事业所做出的巨大民族牺牲,在西方还远远没有得到承认。英国首相丘吉尔1945年和西方领导人交谈时,对中国根本就不屑一顾,提及“中国人”,他用的还是那个对华人带有严重种族歧视的字眼“Chinaman”。

一、谁创造了人类普世价值?(2)

但是持平地说,经历了这些灾难之后,西方的有识之士终于开始了深刻的反省,并对欧洲的很多主流价值重新作了评估和筛选,把坏的剔除,把好的留下,并与国际社会的其他代表一起努力把好的部分打造成普世价值,这才有了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这个《宣言》确认了人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应该享受人权的原则。至此,我们才可以说国际社会真正开始了使“自由、民主、人权”成为普世价值的伟大进程,这是可喜可贺的。但历史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世界人权宣言》诞生之后,种族主义理念还是继续主导着西方的国内外政策。比方说,为了维护其殖民统治,法国又发动了极其残酷的越南战争和阿尔及利亚战争,直到最后实在是打不下去了,它才非常不情愿地放弃了这些殖民地。同样,美国黑人不堪再忍受种族歧视,于60年代掀起了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马丁•路德•金1963年大声疾呼:“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生活在一个不是以肤色深浅,而是以品格的优劣作为评判标准的国家。”而这离美国通过载有“人人生而平等”《独立宣言》已是187年之遥。追溯这些历史并非要贬低西方一些重要文献在历史上曾发挥过的关键作用,也无意贬低西方文明本身已经取得的进步,而是要准确地找出今天普世价值的来龙去脉,澄清某些认知上的盲点,确认“自由、民主、人权”成为普世价值的过程并非是西方的自觉自愿,而是世界上所有被西方奴役的民族经过长期英勇的抗争,并和西方有识之士共同努力,才逐渐把这些本属于世界上少数人的特权变成了西方国家不得不接受的普世价值,其内涵也在不同文明的互动过程中被大大丰富了。从上面对普世价值来龙去脉的叙述中,至少可以得到两点启发:

第一、所谓普世价值的概念在西方得到真正确认的历史并不长,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更多。如果以1965年美国开始在法理上真正允许黑人和白人享受一样的“自由、民主、人权”开始,那么也只有40来年时间,比我们改革开放多十三年。所以普世价值还是个新鲜事物,需要我们共同呵护,中国为其作出自己的贡献也正当其时。

第二、西方对自己的政治文化传统采取了一分为二的态度,放弃糟粕的东西,继承优秀的东西。比方说,西方已被迫放弃了殖民主义、种族主义等在西方曾经非常风光的“普世价值”,又对“自由、民主、人权”作了对自己有利的解释,虽不完美,但还是包含了值得肯定的进步。相比之下,我们不少国人对中国自己的传统还是持一概否定的态度,整个中国数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专制史,一切要推倒重来。实际上今天西方已罕有学者否认在过去的2000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至少在1500年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都全面领先于当时的西方。西方整个文官制度是从中国借鉴来的,结果青出于蓝胜于蓝,我们现在要向西方学习文官制度的建设。

欧洲启蒙运动的一个主要思想来源就是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对中国文化的诠释。伏尔泰特别赞赏中国人的宗教观: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宗教战争,而欧洲历史上宗教战争打了上千年。我们今天完全可以在一个与世界良性互动的基础上,用今天的眼光来认识和发掘我们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资源,这是一个尚未充分开发的巨大智慧宝库,对重塑民族魂,对解决中国和世界面临的许多挑战,对新的普世价值的形成,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应该失语的不是我们(1)

促进普世价值的过程本应继续是一个不同文明取长补短的互动过程。但是西方主要国家总想垄断这些价值的解释权,搞“话语霸权主义”,为自己的战略利益服务。例如,他们把本应该是内容丰富、文化深厚、形式多样、操作精致的民主简化为一人一票的“程序民主”,还编造了一个神话: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创造了西方今天的财富。实际上,西方今天的一切是建立在其人均资源消费量是发展中国家32倍的基础之上的。不信的话,你去掉这32倍的差异,再看看西方的人权会是什么水平?而西方的财富中又包括了多少不义之财?光是根据那几个不平等条约,中国当年被迫支付给英国的战争赔款就足以在当时的英格兰建立一个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而西方列强在那个时代强加给中国的可是1000多个不平等条约呀!当然,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心甘情愿地接受别人的话语垄断,于是就有了苏联的解体(也有了俄罗斯后来的顿悟),就有了南斯拉夫的崩溃,就有了第三世界的众多劣质民主和混乱动荡。西方在推销自己“自由、民主、人权”话语的时候,很少提及自己财富积累的真实过程:英国有个港口城市叫利物浦,这个城市在1800年左右成为整个英国最富裕的城市,靠什么富裕起来了?靠的是奴隶贸易。当时整个英国80%的奴隶贸易,40%欧洲的奴隶贸易,都从这里经过。欧洲的商人们用美洲的棉花、糖、烟叶换取非洲的“黑奴”,一本万利。主要发达国家在其资本迅速积累的百年间,对外奉行的野蛮的殖民主义,对内享有选举权的人几乎从未超过本国人口的5%。2001年我去南非德班参加世界反对宗族主义大会,不少非洲国家代表发言,要求西方国家为奴隶贸易进行道歉和赔偿,他们提出的赔偿额度为:777万亿美金,约等于今天美国经济总量的60倍。我不知道这个数字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但索赔数额之大,是不容置疑的。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于2008年初正式向几百年前受害的澳大利亚土著人表示了道歉,令人感佩。如果西方的政治领导人都有这样的勇气和良知,我们这个世界就可能变得更加公正一些,更加人道一些,更加和谐一点。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2008年3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埃及代表整个非洲集团提出了一个决议草案,题目叫:“从夸夸其谈走向实际行动”:其内容是呼吁世界各国,采取具体行动来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现象。其中提到:欢迎澳大利亚政府正式道歉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举动”,“欢迎澳大利亚政府对过去给其土著居民造成沉重伤痛、苦难和损失的法律和政策表示正式道歉”,并“促请尚未这样做的国家政府向过去和历史上不公正的受害者进行正式道歉,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愈合创伤、取得和解”。这种决议草案遭到了西方代表的反对。欧盟发言认为此提案的语言不妥,不应该把一部分国家单独列出来进行批评。实际上,我在意的并非西方一定要就过去的错误,包括鸦片战争,做出正式的道歉,历史毕竟是历史,我们应该向前看,但我比较在意的是西方是否能够从自己过去的历史错误中汲取教训,改变那种总是自以为是,唯我独尊,自己永远正确的心态。“自由、民主、人权”是好东西,但如果只能照西方的模式来界定这些概念,并且要不分时间、地点、民情、发展水平就把自己的民主模式强加于人,从本质上看,和过去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心态无异,结果就造成了今天世界上类似伊拉克这样的悲剧。西方谋求话语霸权现在面临着三个困境。一是国际政治中的困境,中国、俄罗斯等有影响力的国家都坚决拒绝西方的话语霸权,并积极发展自己的话语权。二是实际操作中的困境,美国入侵伊拉克,推销“大中东民主计划”,结果陷入泥沼、骑虎难下。西方在乌克兰、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推动的“颜色革命”也陷入困境,使这些国家更加动荡不安。三是在全球治理问题上束手无策。面对棘手的全球性挑战,如贫困问题、战争问题、恐怖主义问题、文明冲突问题等,西方价值观拿不出任何有效的对策。西方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更为贫困;美国主导的“民主输出”模式使世界变得更加动荡不安;恐怖主义对美国、对世界的威胁有增无减;西方和伊斯兰世界的“文明冲突”愈演愈烈。

二、应该失语的不是我们(2)

而这一切困境的背后是全球化环境下西方政治话语的苍白。西方文明有其长处,值得我们学习,但也有其短处,特别是过多的自我中心,过多的对抗哲学,过多的好为人师,缺乏一点中国文化中的“整体观”、“辩证观”和“天下观”,怎么能指望这种狭隘的政治话语来解决今天这么错综复杂的世界性难题呢?倒是中国的崛起,特别是中国政治软实力的崛起,为解决世界性的问题带来了一些希望。中国独特的发展模式和消除贫困的经验广受好评;中国在对外关系中奉行的“互利双赢”理念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中国“和谐包容”、“和而不同”的思想为解决世界“文明冲突”这个难题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在这些问题上,不是中国接受西方话语的问题,而是西方如何克服自己话语僵化的问题,是西方最终可能要接近、甚至接受我们话语的问题。

前面已经说过,普世价值是个不断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因为人类所面临的新问题层出不穷,需要更加丰富的价值观来引导和处理,中国应该为丰富普世价值做出自己的贡献。在今天这个世界上,“自由、民主、人权”这些价值已显然不足以应付人类面临的诸多挑战。为什么“和平”不能成为普世价值?没有和平,还能剩下多少“自由、民主、人权”?为什么“良政”不能成为普世价值?民主是手段,最后都应落实到良好的政治治理。为什么“和谐”不能成为普世价值?以强调“对抗”为特点的西方文明难道不能从讲究“包容”的中国文化中受到启迪吗?为什么“消除贫困”不能成为普世价值?现在世界上饥民人口超过发达国家人口总和,“消除贫困”应当成为普世价值。总之,普世价值的探索和发展正未有穷期,一旦超越西方话语,我们就海阔天空。

法国政治学家多米尼克•马绥2007年在美国《外交事务》杂志上撰文,称当前世界存在着“三种情绪”:一种是欧美国家的“忧心忡忡”:他们忧心恐怖主义,担心经济衰退,害怕失去竞争力,也害怕失去影响力。一种是伊斯兰国家的“屈辱之感”,他们感觉自己受到了以色列和西方国家过多的欺辱,这种深深的屈辱感已转化为对西方的仇恨。另一种是中国等亚洲国家的“充满自信”。他认为中国今天的特征是:避免国内外冲突,专心致志地发展自己,综合力量迅速崛起。这使我想到了一些西方人士扬言要抵制奥运会。其实,中国对此不必太担心。2006年曾在北京举行过一次中非高峰会,来了40多位非洲国家首脑,西方世界当时惊呼自己被中国边缘化了。西方目前对中国在第三世界影响的扩大忧心忡忡,因为他们也意识到今天的第三世界意味着资源、市场和机遇。如果西方领袖不来赴会,北京奥运会成了亚、非、拉、俄罗斯和中国领袖的盛会,这才是西方更为担心的事情。真正害怕抵制的不是中国,而是西方国家自己。

我们珍视与西方的关系,也愿意学习其一切长处,但我们拒绝傲慢与偏见。我们对西方话语的态度既不是俯视,把西方话语看得一无是处,全盘否定,也不是仰视,把它奉为金科玉律,全盘接受,而是平视,用中国人“实事求是”的核心价值观对其逐一加以审视,一部分要学习、一部分要借鉴、一部分要反诘、一部分要扬弃。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维系了数千年而没有中断的伟大文明、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超大型国家,其真正崛起必将是人类历史上最具震撼力的事件。在这个历史性的进程中,“失语”的不会是中国,而应该是“话语霸权主义”。

三、也谈人权(1)

日内瓦有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过去叫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每年开会,都会引来大量的媒体和非政府组织,有要求禁止地雷的,有关心日本“劳累死”的,还有支持同性恋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好一番热闹。外交官们也很辛苦,会场内外,忙来忙去,常常几天几夜睡不好觉,为了一些有争议的决议草案进行没完没了的磋商,然后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会场,不少人简直就是昏昏欲睡的样子。这时如果会场上突然来了个“搅局”的,大家的精神都会为之一振。2008年3月28日下午就有那么一幕。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讨论欧盟提出的一个决议草案,内容涉及联合国保护言论自由报告员应该获得什么样的“授权”。

欧盟代表自我感觉良好,从居高临下的道德高度,详细介绍了自己的决议草案,认为这个决议草案不应有任何争议,故提议不经表决通过。这时老资格的埃及大使发言了,而且是代表着有57个成员(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伊斯兰国家会议组织。他说,众所周知,最近出现了丹麦画家丑化真主穆哈默德的漫画事件,西方一些国家以言论自由加以辩护,对全世界的穆斯林造成了深深的伤害,我们认为这是滥用言论自由,应该受到谴责,所以我们现在提出一个修正案,” 要求联合国保护言论自由报告员,调查并向人权理事会汇报世界上“滥用言论自由的权利,构成种族或宗教歧视行为的情况。

斯里兰卡大使接着发言,他是科伦坡大学的政治学教授,讲话总是那么不卑不亢,像是在讲堂上给自己的学生授课。他说这个修正案好,因为权利与义务之间要有某种平衡,否则会出现大问题。现在是全球化的世界,信息一瞬间就传遍全世界,发达国家里一些人可以以言论自由为名,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而发展中国家内就会立刻出现罢工、罢课、罢市,甚至厮杀。埃及的这个修正案能使欧盟的这个决议变得更加全面。欧盟代表发言反对,认为这纯属另外一类问题,不应该放在这里讨论。

这时古巴代表发言了。古巴外交官在国际场合老是遭到西方的责难和攻击,所以能言善辩者不少。古巴代表说,这个决议案中有这么一句话:“承认一切形式的媒体,包括出版、广播、电视和因特网等,在行使、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他说应该在“行使”这个词之前加上“公平和公正地”,整个句子也就改成了“承认一切形式的媒体,包括出版、广播、电视和因特网等,在公平和公正地行使、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下面传来一阵笑声,知道这句话把原文的意思给“阉割”了。欧盟代表坚决反对。最后主席裁定要进行表决。欧盟代表则要求休会,大概想拖延一下,以求改变这种失控的局面。但埃及大使不买账,大声地说,主席刚才已经宣布开始了投票,根据议事规则,这个行为必须进行下去。欧盟代表无奈。表决的结果是:32票赞成,0票反对,15票弃权(欧盟成员等投了弃权票)。这样,这个最初由欧盟提出的关于言论自由报告员授权的文件,变成了联合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包含了防止滥用言论自由内容的文件,其意义非同小可。看来西方话语垄断权在CNN和BBC等媒体中还可以存在下去,但是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内已经越来越行不通了。

言论自由是好事,但言论自由和言论责任确实应该成正比,有自由,就一定要承担与自由相适应的责任,绝对自由,就和绝对权利一样,会导致绝对腐败。以言论自由为例,在西方大部分国家里,歌颂希特勒也是违法的,挑动民族仇恨也是被禁止的。但是各个国家在言论自由的幅度上,确实差异很大。中国言论自由总体上在朝着更加开放的方向走,只要你比较一下10年前、20年前、30年前的情况,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这是个大趋势,随着网络世界的发展,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民族自信心的增强,这个趋势还会继续下去。

刚才提到的这个滥用言论自由的问题,在2008年西方媒体对西藏事件的不实报道得到了充分的表现,激起了全球华人的愤慨。西方媒体应为此承担自己的责任。新闻和言论自由被滥用,煽动了民族仇恨,最典型例子就是前南斯拉夫。铁托在世的时候,他教育南斯拉夫民众,不分族群,大家都是南斯拉夫人,彼此平等尊重,和睦相处,但后来这一切被西方推动的所谓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所否定,各个族群随即都开始强调自己的权利,民粹主义政客一个接一个被选上了台,结果导致了族群厮杀和国家解体。从中国的情况来看,虽然少数民族只占中国总人口的8%,但他们居住的面积涵盖了大半个中国的领土。在言论自由的界定中,我们一定要禁止煽动族群仇恨,一定不能像西方一些人所期望的那样,使一个团结的中国变成一个分裂的中国。

三、也谈人权(2)

2008年8月,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在北京举行之际,在罗马也举行了一场关于全球治理创新的研讨会,一位来自美国的学者问我:中国奥运会的口号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能不能再加上一句:“同一样的人权”。我说,“很好,但这还不够,能不能再加上一句:同一样的选票,让中国人民和美国人民一起来选举美国总统?”他犹豫了。其实,各种全球问题治理之所以困难重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西方一些主要国家总想当全世界的法官,但拒不接受世界人民的监督。西方不少人总认为自己比非洲人更了解非洲,比俄罗斯人更了解俄罗斯,比中国人更了解中国,养成了指手划脚,乱开药方的陋习,但对自己药方带来的后果从不承担任何责任,这种做法不知已经侵犯了世界上多少人的人权,光是一场伊拉克战争就造成了有多少家破人亡?光是那个“经济结构调整方案”就给非洲带来多少灾难?光是一个“休克疗法”就给俄罗斯带来了多少悲剧?

中国走自己的路,把中西方的长处结合起来,国家迅速崛起,虽然仍面临不少问题,但总体效果远远好于照搬西方模式的发展中国家,就像争取奥运会金牌一样,如果你只认可西方一种模式,那么一个发展中国家大概只能落得个印度的水平,但当你把东、西方的长处融合起来,就出现了中国模式的相对成功,这对中国的人权事业和其他方面的进步都有启迪。

记得2005年在伦敦举行的一次学术会议上,一位英国女学者曾这样问我:西方普遍认为中国的人权情况每况愈下,您怎么看?

我说,“第一、讨论中国的人权,一定要先问问中国人,而不是问美国人和欧洲人,否则您会犯常识性的错误。您不妨问一下您在欧洲遇到的任何中国人,也可以去中国与您见到的所有中国人了解一下:中国的人权究竟是好了还是坏了。从我自己了解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中国人都认为他们现在的人权状况比过去要好。

第二,中国使得近4亿人脱离了贫困,现在正努力实现13亿中国人的全民社保。30年前,中国人拥有一块手表都是奢侈,而今天中国民众的住房自有率已超过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希望您在研究中国人权的时候,既看到中国的问题,也看到中国的成绩,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特别是不要忽视大多数中国人自己的感受。

第三,中国确有自己的人权问题,需要不断纠正和改进,中国也可以从英国、从西方借鉴不少好的做法。中国这30年一直在学习别人的长处,今后还要继续这样做。但是西方也要努力去解决自己诸多的人权问题。我在您的国家生活过,知道英国至今还没有实现男女同工同酬,做同样工作的女士比男士的收入要少20%到25%,这是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第2款的。作为一个英国女学者,您不妨也花时间关心一下这个问题,捍卫一下您自己的权利和您的英国妇女同胞的权利”。

如果持平地看一看中国与西方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大概有这么五个特点。首先,联合国界定的人权,主要指政治、公民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西方传统上,在对外交往中,只强调政治和公民权利,忽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美国不把这三种权利看作人权。这方面,美国真是严重落伍了,连很多欧洲人都看不下去。如果我们采用的不是美国自己制定的狭隘的人权标准,而是联合国确定的人权标准,美国的人权问题应该是发达国家中最多的,比方说,3亿人口的美国竟有4000多万人没有医疗保险,更不要说伊拉克战争所造成的大规模侵犯人权了。

第二、西方喜欢从法律角度来讨论人权,认为只有法庭可以受理的人权问题才可以算是人权问题,但是在对外政策中,又总是把法律问题政治化。采取法律的方法,在法制较健全、律师数量充足的国家里比较容易做。而在法制较薄弱的发展中国家,据我观察,应该在推动法制建设的同时,注意通过政治方法来促进人权,这样做更容易取得成效。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消除贫困。美国不认为这是人权,欧洲人权界还在争论这属不属于人权,而中国从政治上认定这不仅是人权,而且是核心人权,并在实际行动中这样去做了,所以中国在消除贫困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并有可能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引领世界潮流。我曾就此当面请教过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爱尔兰前总统玛丽•罗宾逊女士,她个人也认为消除贫困最终应成为人权。

三、也谈人权(3)

第三、西方总是说人权是个人的权利,甚至否认集体权利的存在。中国人则认为这是荒谬的。中国人的哲学观决定了,有个人的,就一定有集体的,这是哲学上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缺一不可。实际上西方也很重视集体的权利:西方过去和中国签订了那么多不平等条约,代表的就是西方国家和国民在华的集体权利。治外法权就是集体权利。美国过去制定种族隔离制度也是为了保护白人在各个方面的集体和个人的特权。人权中的民族自决权就更是集体权利了。西方强调人权是个人的权利,也有一定道理,因为他们担心集体权利会被滥用,最终成为损害个人权利的借口,这个担心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不足的一面,因为反过来看,个人权利的滥用也会导致集体权利的损害。比方说,丹麦漫画家一个人的言论自由权,可以损害十亿穆斯林的宗教自由权。一个理想的人权保护体系应该能够兼顾个人和集体权利,兼顾自由与责任。在这方面,中国人的哲学观对于人权理念未来的演变可能会产生更大的影响。

第四、中国认为实现人权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有正确的优先顺序,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同时实现所有的人权。实践证明,中国把以人为本,消除贫困,推动现代化事业作为核心人权来优先推动,是一个伟大的成功。错误的优先顺序,效果往往不好。这么多发展中国家在西方的指导下,尝试了政治权利压倒一切,但结果令人失望。在一个贫困的国度里,去搞西方式民主,结果就出现了海地这样的烂民主:饥饿导致暴乱,暴乱导致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又使所谓的民选政府形同虚设,最后只能靠联合国维和部队来维持国家秩序。甚至在相对发达的国家里,如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等,政治权利压倒一切的结果也是灾难性的,其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在具体的人权问题上也一样,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有限的资源决定了,它必须权衡利弊,确定资源使用的优先顺序。比方说,一个政府现在有1千万美金,这笔钱可以用来改善大学生的宿舍,可以用来改进监狱犯人的居住条件,也可以用来建设廉租屋,这些用途都属于改善人权,一个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做出最合适的安排,不需要别人说三道四。

第五、在涉及人权的优先顺序时,也要指出,有些人权属于核心人权,属于普世价值,也是所有人类文明都必须接受的共同底线。这些权利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侵犯的,比方说禁止酷刑、禁止奴役制度、人有思想的自由、人不能被任意逮捕等。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和西方的主流观点一致。美国对关塔那摩监狱的一些犯人实行了酷刑,引起全世界的反感,就是因为其做法触犯了人类文明的共同底线。

但我们和西方也有不同之处,其中之一就是西方把普世价值界定得过宽,而且是以西方的意愿来界定,西方认为什么是普世价值,什么就是普世价值,整个世界都要跟着他走,这是没有道理的。比方说,欧洲国家认为死刑就是侵犯了生命权这个普世价值,而世界上很多国家,不接受这种解释。欧洲首先应该去说服美国人接受这种观点。2008年3月,荷兰外长弗汉根来日内瓦人权理事会议介绍荷兰的外交政策,提到欧洲人权价值观中包括保护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恋(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 people)的权利,他还点了阿富汗、伊朗、沙特阿拉伯、苏丹、也门五个国家的名,指责这些国家对同性恋者判处死刑,并说世界上还有85个国家把同性恋定位犯罪行为。如何评价各国法律对同性恋的立场是一回事,而荷兰所认定的这种所谓欧洲价值是否属于普世价值,则是另一回事,对于世界上多数人来说,荷兰的看法可能超前了一些,别人还跟不上。这些权利代表了荷兰和欧洲不少国家内部人权的主要关切,但对于其他国家来说,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他们有许多更紧迫的人权问题需要解决,他们为什么要跟着早已进入后现代的欧洲国家来确定自己的人权议程呢?

三、也谈人权(4)

在处理人权问题上,如果各国都能真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携手并进,这将是值得称道的,特别是全球化带来的诸多挑战更需要各国之间的通力合作才能解决。发达国家消费的人均资源是发展中国家的32倍,美国消费的人均资源是中国的11倍,但西方迄今为止的人权观决定了:我的就是我的,半点儿也不能少,因为这是所谓的“天赋人权”,也就是所谓造物主赋予的“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你如果想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使用相应的资源,他就要和你较劲,甚至围堵你。西方的民主制度也只对本国部分选民负责,不对别国人民负责,如此自我中心的西方人权观和民主观,怎么可能解决今天的全球气候变暖、贸易保护主义、消除赤贫等世界性的难题呢?

西方消耗着比发展中国家多几十倍的资源,但自己的人权问题还是不少,西方还总想垄断人权理念的解释权和世界人权议题设置的主导权,为自己的战略利益服务,这真有点说不过去。欧美有这么多移民工人,但为什么没有一个欧美国家参加联合国的《移民工人公约》呢?为什么不少欧洲国家里穆斯林女学生在学校连戴面纱的权利都没有?为什么西方不能带头改变其浪费资源的生活方式,从而让世界人民享受更多的环境权呢?为什么美国至今尚未加入联合国的《经社文权利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呢?为什么欧美不能把男女同工同酬这个涉及一半人口生活品质的大问题,放在一个更为优先的地位呢?荷兰和英国女性的工资比男性的工资平均要低20%到25%。法国低10%左右,这是国际劳工组织2004年的统计。而且这些数字与十年前的1994年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德国在这个方面的差别还扩大了:由20%上升到25%,美国的差别也在20%以上。(顺便说一句,日本和韩国差别更大,日本在40%,韩国在45%左右,说明这些国家妇女权利还大有改进的余地,福田首相2007年访问北京时对中国女大学生说:你们可以来日本介绍男女平等,恐怕不完全是客套话。)

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正未有穷期,这个进程无人可以垄断。中国要向世界各国学习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一切有益的理念和做法,同时也要为世界人权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中国文化传统中有丰富的“人本精神”,这可以丰富西方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人权”理念:人权应以人性为基础,人权可以和先人后己的责任感结合起来,参加四川抗震救灾的无数国人和北京奥运会的无数志愿者都展示了这种可贵的精神,整个世界为之动容。就像中国奥运军团的崛起,中国在人权领域内也会不断学习,探索和创新,从而使中国的人权事业更上一层楼,同时也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注入更多的中国元素。

四、公民社会之我见(1)

与人权有关的还有个公民社会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日益多元化,各个社会群体追求的利益也开始分化,于是出现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公民社会,特别是各种非政府组织,它们促进了社会利益相对的均匀化和平衡化,这确实是今天西方社会的一个特点。中国现在也出现了大量的非政府组织,代表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处理了很多政府不该处理,也处理不了的事情,这是社会自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人民学会自己管理自己,对于加强人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对于优质民主社会的形成,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我们鼓励和支持。真正的公民社会总是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这在2008年抗震救灾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真是希望我们国家能产生一大批优秀的公民社会组织,不沾官气,展示自己的自主性与活力,大大推动我们的各项事业。我还希望其中一些组织最终能摆脱不合时宜的体制束缚,驰骋于国际舞台,代表着崛起的中国公民社会,凭自己的良知、学识和爱国精神,与世界其他地区主持正义的公民社会一同努力,改变现在世界上为西方利益服务的公民社会比例过大的状况,为建立一个更为公正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作出中国人的贡献。

但我同时也认为,在公民社会问题上,照搬西方推动的公民社会模式,在发展中国家,效果并不一定好。西方公民社会理论有这么一个预设:公民社会相对于政府而存在,公民社会的作用就是限制政府的作用,它与政府的关系是一种对峙的关系。西方还有自己的战略考量,扶植了一大批亲西方的非政府组织,来对付与西方走不同道路的国家。西方支持的公民社会在苏联、南斯拉夫、东欧政治变革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去过进行了“颜色革命”的乌克兰,看到示威游行的群众挥动的不仅是乌克兰的旗帜,也有欧盟的旗帜、美国的旗帜,英国的旗帜、德国的旗帜,反映出这些国家很多非政府组织都是西方资助的。格鲁吉亚的“颜色革命”也是这样,广场上很多游行者挥舞着西方国家的旗帜。西方鼓励这种民间与政府对立的方法,公开扶植亲西方的政权,而不考虑这种做法给这些国家的百姓带来什么结果。“颜色革命”使得乌克兰、格鲁吉亚和吉尔吉斯斯坦陷入动荡,总体效果不佳,但迄今为止西方对此进行反思的人还不多。

公民社会必定与政府对抗这种哲学也体现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一次,我在巴西参加一个讨论消除城市贫民窟问题的研讨会,贫民窟是很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严峻挑战,他们城市的人口经常一半以上住在贫民窟。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一位欧盟代表在会上发言说,公民社会应该动员起来,与政府作斗争,让政府不得不采取行动来解决贫民窟的问题。会议主席问我,中国人怎么看这个问题?我说,走访了大量发展中国家后,我认为在消除贫民窟方面做得最好的是中国。中国的经验是:不要老是搞什么公民社会与政府的对抗,而是促进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确立消除贫民窟能够造福各方这样一种大的共识,然后制定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的贫民窟改造方案。我说,你们可以组团到中国去访问,实地了解一下中国是怎样做的。中国的做法也有不足之处,但总体上利大于弊,比大多数其他发展中国家做得要好。

西方公民社会理论强调对立和对抗,这在族群比较单一、法制比较健全、教育普及、中产阶级壮大的国家,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但是在那些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发展中国家,这种对抗容易带来社会分裂和冲突。我1994年曾访问过黎巴嫩,当时整个黎巴嫩已经摆脱了长达15年的内战,一派百废待兴的景象。从我在实地了解的情况来看,黎巴嫩的公民社会在内战之前、之中和之后,都是相当活跃的。但是这种公民社会是完全分裂的,分别附属于不同宗教、不同派别,如马龙教派、德鲁兹教派、逊尼派、什叶派、长枪党等,更像是中国文革时期的各种闹派性的组织,它们实际上加剧了黎巴嫩的分裂和冲突。

四、公民社会之我见(2)

我在黎巴嫩驻埃及的领事馆办签证时,看到领事馆的墙上挂了一张画有和平鸽的宣传画,上面写着:“黎巴嫩:死去1000次,再1001次复生。”表述了一个民族经历无数大劫,仍然坚毅不屈的生存信念,使我感动。但这是诗人的浪漫表述,现实要残酷得多。我到黎巴嫩实地一看,这个曾被称为“中东巴黎”的城市里,到处都可以看到战争的痕迹,整个市中心,包括希尔顿饭店、假日酒店等都只剩下残垣断壁了。这场内战使这个人口才300多万的国家失去了14万生命。我的导游是个60来岁的过来人,他对我说,“战争已经过去了几年了,但黎巴嫩人的薪水还在一路走低,谁都想离开这个国家,如果我有女儿,一定让她嫁给你。”老头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德国工作,一个失业在家。黎巴嫩的公民社会现在也很发达,2006年该国又成功地举行了一次大选,产生了一个亲西方的政权,得到了西方的高度赞扬,但那年夏天一场突来的以、黎冲突,美国迟迟不让以色列停火,使黎巴嫩多年的战后重建化为乌有。直到本书完稿之时,黎巴嫩还未能产生自己的政府,各种教派和党派的利益无法整合,外部的各种干预使黎巴嫩的局势更趋复杂。我真是希望这个美丽的地中海国家能第1001次崛起,但我又觉得,照西方这个思路走下去,包括西方主张的那种公民社会,黎巴嫩恐怕很难走出自己的困境。

非洲的卢旺达也是这样,它的非政府组织大概可以算是整个非洲大陆最活跃的了。据说按人均计算,卢旺达的非政府组织为非洲国家最多,但它们没有能够阻止后来的种族大屠杀。西方人权理论和公民社会理论的很多内容都形成于西方单一民族国家,形成于经济和教育发达的社会,而第三世界国家大多数是多民族、多族群国家,经济和教育都不发达,盲目使用西方概念产生的最大问题就是族群冲突。一旦以族群为基础的非政府组织大量产生,就会导致族群关系的紧张和对抗。

尼日利亚也是一个公民社会颇为发达的国家。但我去过它最大的城市拉各斯,那里白天治安都非常差,晚上更是危险。我的感觉是,你能白天在拉各斯市中心大街上太太平平地散步半个小时,就是一种奢侈。尼日利亚有那么多促进人权的非政府组织和政府组织,但究竟保护了多少人权?非政府组织越多,社会管理得越好,民主就越成功,这个观点至少在发展中国家还不能成立。

印度的非政府组织比中国多几十倍,但印度方方面面的工作与中国的差距都很大。从表面上看,印度公民社会非常活跃,但从我的实地了解来看,相当一部分组织被黑社会控制,甚至就是黑社会的组成部分。我去印度的贫民窟观察过,贫民窟里有很多非政府组织,它们可以呼风唤雨,控制着贫民窟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不少组织是真正在为劳苦大众做事,但也有出于其他目的的组织,如专门负责偷电的组织,从某个地方把电偷偷地接过来,再卖给贫民窟的居民。还有负责贫民窟安全的黑社会组织,你要交保护费。为什么印度改造贫民窟这么难?因为贫民窟里的人都组织了起来,而这些组织中相当一部分受黑社会控制,黑社会又与各级政客勾结,贫民窟永远是各级政客的票仓。孟买市中心通向孟买国际机场的大道旁有大规模的贫民窟群,印度政府想拓宽这条公路,但几年下来了,条件谈不妥,一些劣质公民社会组织与政客利益结合在一起,轻而易举地“绑架”孟买市民的整体利益,阻碍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这是印度民主体制在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一个严重瓶颈。

美国福特基金公民社会项目的负责人Michael Edwards倒是个比较坦率的人,他写了一本叫《公民社会》的书,其中提到了公民社会与政府必然对立并不一定是公民社会运作的最佳模式。他说,现在很多公民社会“不相信政府,不相信公司,不相信媒体,只相信自己。但是公民社会自己也需要制衡,否则也会出问题”。他赞成走协商共识的道路,不要老是强调各方的对立,而是强调如何最好的解决问题。这个建议值得我们思考。

四、公民社会之我见(3)

我认为一个公民社会的形成一定要与一个国家自己的政治文化传统相结合。实际上西方国家自己的公民社会也是这样的。丹麦雇主协会主席马丁森先生曾对我说,丹麦人就像一个部落,大家有同舟共济的感觉,社会上对抗比较少,议会里讨论问题也比较容易形成共识,一般总有80%的议员意见接近一致或完全一致。瑞士也很少出现罢工,为什么?因为在1937年整个瑞士面临德国法西斯入侵威胁之时,瑞士机械制造业的劳资双方代表通过谈判,达成一项《和平协议》,约定一旦劳资双方发生了纠纷,双方都要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或者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仲裁,资方不得随意裁减工人,关闭工厂,工人一般不进行罢工。这样做既保护了双方利益,也保证了生产。后来,瑞士其他行业也纷纷效法,签订类似协议。1941年战争最困难的时候,联邦政府通过法律把这种形式固定下来。这样,瑞士几乎很少发生罢工事件,即使发生了,往往规模也有限。

台湾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台湾在民主化方面,学习了美式民主,强调对抗,结果出现了严重的水土不服,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导致了政党恶斗、商业化炒作、族群关系撕裂,经济严重滑坡,人民痛苦指数上升,难怪2008年大选前,台湾《天下》杂志一篇文章《怀念没有蓝绿的日子》,引来多少人的嘘唏,甚至到了今天,全台湾民望最高的政治人物还是关注民生的强势领导人蒋经国先生。国民党统治台湾时期没有中断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还吸收了不少西方的市民文化,每次去台湾访问,特别在台北,你可以体察到台湾社会存有这种让人感到温馨的文化底蕴,人与人很客气,很礼貌,温良恭俭让,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台湾社会虽有不少问题,但浓浓的中华文化氛围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值得大陆借鉴。我个人觉得台湾社会本应该在这种和谐的中华文化基础上发展出一种理性的、精致的、包容的公民社会和民主制度,但台湾却走上了一条照搬美国对抗式的民主模式的道路,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代价。现在主张族群和谐的马英九先生上了台,提出了“台湾民主再造”的口号,能否成功,还需观察。

总之,一个公民社会,如果它能使一个社会最终变得更加团结,更加繁荣,更加活力四射,而不是更加分裂,更加萧条,更加混乱不堪,那么就是一个高质量的公民社会;如果它使一个社会从团结走向分裂,甚至从分裂走向更大的分裂,那就是劣质的公民社会。我看黎巴嫩、卢旺达等国家的情况属于后者。公民社会和政府可以是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种社会,一般认为,中国属于社会共识比较容易形成的社会,这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的长处。一个容易形成共识的社会,是成熟的社会,没有必要为了所谓“民主”,去人为地强化对立。自然形成的共识文化是非常宝贵的政治资源,在这个基础上探索协商民主的道路,对中国更有意义。那种认为搞民主就要学美国,就要搞党派对立,就要为反对而反对,就要你死我活,是非常片面的,甚至是愚蠢的。能够形成共识的民主是好民主,能够形成共识的社会是好社会。我们应该从中国自己的传统出发,少学一点对抗式的美国模式,多学一点丹麦、瑞士、日本等良性互动模式,逐步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这应该是中国政治体制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2008年抗震救灾体现出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巨大能量,几乎在一夜之间呈现了一个全民参与的、开放的、透明的现代救援体系。这种民间和政府之间建设性的互动关系大大提高了我们社会的凝聚力,不仅为我们的抗震救灾作出了宝贵的贡献,也为中国今后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启示。一个国家的真正崛起在于民心的崛起,在于每一个公民对自己国家的责任感、参与感和自豪感。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把中国人上上下下地凝聚在一起,把我们的政府和公民社会团结在一起,把我们的军队和人民团结在一起,真是13亿人众志成城,整个世界都感受到了中国人民,不分阶层,互相提携,团结一致,共赴国难的伟大力量。我希望中国式公民社会也因此而逐步走出一条独特的道路,并大大丰富国际社会关于公民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五、让理性的声音占上风

1986年6月我陪一位副总理访问加纳,拜会了加纳国家元首罗林斯先生。他的总统府设在当年欧洲人运送奴隶的石堡里,紧挨着大西洋边,用他的话说,“我在这里办公,为的是永不忘记这段屈辱的历史。”在一个布置得非常简朴的会客室里,这位喜欢谈哲理的非洲领袖和李鹏探讨起了非洲问题,他说,“我们人民缺少一种理性精神,好像这种精神已经被殖民主义阉割了,所以很多事情就很难做。”我自己走访非洲也时常有这种感受。非洲的政界和知识界大致是两种观点占主流,一种是激进的非洲民族主义,把非洲的一切问题都归咎于殖民主义和全球化。不久前我再次去加纳访问,专门去参观了加纳开国元勋恩克鲁玛纪念馆,纪念馆的小卖部里卖得最贵的一本书,是加纳学者的专著,谈的是结合加纳实际,学习朝鲜的“主体”思想,与全球化彻底脱钩。还有一种观点就是激进的全盘西化,主张跟着“华盛顿共识”走,采取的政策也是先削减政府开支,再一人一票的民主化,结果是艾滋病严重失控,经济凋敝,最近又有了粮食危机。随着世界粮价飞涨,这些领导人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忽视了农业,老百姓饭都吃不饱了,又要开始闹革命了。为什么忽视农业?用联合国贸发大会秘书长素帕猜的话来说,造成当前粮食危机的原因之一就是“数十亿美金花在政治治理上,而只有数百万美金花在农业上”。非洲这种情况,用中国话说就是要么极左,要么极右,而真正独立的、理性的、实事求是的声音很难成为主流。

回过头来看,中国在整个“文革”期间, 非理性的极左思潮占了主流。1976年文革之后到1989年,在中国知识界,非理性的右倾思潮似乎又很有影响。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苏联的解体和南斯拉夫的崩溃,中国坚持改革开放、走自己的路、稳健改革的理性声音,才逐步成为主流。2008年西方歪曲报道西藏骚乱,鼓励西藏独立,又使更多的中国人坚信只有走自己的路,中国才有希望。这实在是坏事变成了好事。但我们今天还会听到不少非理性的声音,有的人想用过去极左的方法来解决今天的问题,有的人则觉得只有西方的政治制度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

西方国家已经进入了后现代,知识分子的主流话语是“解构”一切,我们一些知识分子喜欢步西方的后尘,学着“解构”中国的一切,但恰恰忘记了,西方社会通过几百年的发展,其经济基础、法律和政治制度已经非常成熟(确切地说是过分成熟),其人均收入高于发展中国家数十倍,其人均占用的资源也比发展中国家高30多倍,所以即使西方社会上有很多不满,其体制自我调节的能力,明显大于发展中国家,再乱也很少出现伤筋动骨的大乱,按照2008年初的一个民调,意大利人是欧洲人中最闷闷不乐的,只有4%的人对现状满意,整个社会笼罩着悲观气氛,但因为有过去积累的经济实力和体制因素的支撑,意大利社会没有出现剧烈动荡。

西方的知识分子经常说,我的任务就是批判,就是“解构”。对于那种政治制度非常成熟,工具理性已经太多,繁琐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已经束缚了人和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情况,确实需要松绑,需要批判,需要“解构”,需要福柯。相比之下,我觉得中国知识分子光进行批判是不够的,中国需要的不仅是批判和“解构”,还需要肯定和建构,包括法律和体制的建构,我们应该脚踏实地地研究中国的问题,在批判丑恶现象的同时思考建设性的办法。对中国来说,建构和解构至少一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

我们文化中还有某种泛道德化、走极端的倾向。这不是我们文化的主流,但也不能忽视这种支流可能对我们事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实际上,我们充满魅力的汉语中有许多对仗的句式,琅琅上口,富有音乐美,但都是把两种截然相反的东西做一种道德化的对比,比如: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细想一下,在我们的真实生活中,极端的情况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都是中间状态。好中有坏,坏中有好,喜中有忧,忧中有喜,当然有个喜多还是忧多的问题。我们语言中的这种表述方法和儒家道德传统有关,“士不可以不弘毅”么,但是儒家传统也讲究中庸之道,要求“穷理致知”和“慎思明辨”。总之,在继承我们的文化传统时,在使用我们珠圆玉润的文字时,我们也应注意某些语言习惯可能会造成的某种思维定势,影响我们对事物的准确判断。

英格兰民族有一个特点值得我们学习:英国人喜欢sophisticated的人,sophisticated这个词不容易翻译。《英汉大词典》中把它译成“成熟老练”,可以说是相当贴近了,但这个词还包含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意思,如见过世面、思维缜密、判断得体、做事讲究一个度,不情绪化,不走极端,见解深刻而全面。说一个人sophisticated,那是很高的赞扬。民主制度在英国的成功一定与英国人崇尚这种特性有关。

相比之下,我们文化中这样的人还不够多。从网上讨论就看得出来,动不动就是谩骂,就是道德训斥,就是黑白分明,就是非此即彼,就是国家到了灾难的边缘,就是中国要被开除球籍了,又要来一场革命了。我不反对在中国某些问题比较严重的时候,有人出来登高一呼,引起大家的重视,这是非常值得提倡的。我也不反对从道德高度,对各种缺德的行为挥斥方遒。但我们一定要防止激进思想和道德冲动重新成为我们社会的主流思潮,因为道德评判最容易把复杂的世界简单地归为好坏两极,而世间绝大多数的事情就是好坏掺杂,进步往往也伴随着问题,关键是要确保进步能够占主导地位。

整个人类进步的历史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纯而又纯、没有代价的变革。我甚至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民族总是激进思潮和道德冲动占主导的话,只能说明这个民族缺少理性思维的能力,最终对这个民族可能是一种灾难,等待这个民族的会是一场又一场的无休止的动荡。我们要学一点英国人的经验主义和“成熟老练”, 这和我们讲的“和谐中道”相通,是一种大智慧,一种非常值得在中国和世界发扬光大的思想。简言之,我们必须让理性的声音在中国占上风,只有这样,我们中华民族的崛起才会比较顺利、比较可靠,因为这是一个民族真正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