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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构图的基本理论

摄影构图的基本理论 (自由鸟)



一 构图的概念



构图是绘画艺术技巧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创作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更是将作品各个部分组合成一个整体的一种形式。构图的形态要服从作品内容和作者内心的感受,并根据构图形式美的法则来决定。构图的概念和法则,与审美意识、艺术观念、理论与风格密切相关。学会掌握构图的原理和规律,可以帮助艺术家对生活现象进行选择,和对素材的运用、组织,处理加工,以至达到形式上的完美,以加强艺术感染力。但单纯依靠构图规律来构图,是难以创作出具有生命力的艺术作品的。所以构图的理论与法则,不是一成不变的程式,它将在美术实践中被不断否定,是在变化中发展的。



二 构图的基本法则



不论是创作或习作,内容是人物、风景或静物,构图一般都遵循以下一些法则:



1.美术作品中的一切,都应当从属于作品基本内容的表达。



2.美术作品中的一切形式因素,都应当相互保持联系。



3.作品应当通过构图,形成一个吸引观众最大注意力的视觉中心。



4.一个画面的构图结构,应是既有变化又有统一的整体,应当利用形体、明暗、线条、色彩等因素的对比谐调规律,以及空间处理,体积结合、节奏韵律等手段,使作品形式新颖生动,并具有最强的艺术表现力。



5.安排画面物体,处理细节,应当避免一切偶然性,注意与主题表现的密切联系。



6.应用构图中的均衡,以表现稳定和静止;应用构图中的不均衡,以表现不稳定和运动。



7.作品尺寸的大小,应配合它的内容;画幅的长宽比例应服从构图的需要。



三 构图中的均衡原理



均衡是绘画构图中一项最基本的法则。均衡通过视觉而产生形式美感。均衡不同于对称。对称是最稳定而单纯的均衡,对称是一种美的形态,主要应用于装饰与图案。中国传统的建筑及寺院,都采用对称格式。人体和一些美丽的昆虫的生理结构,也是对称的。对称的构图法则,在绘画中也同样被应用,但不是绝对形式上的对称。对称显示高度整齐的状态,有完美、庄严、和谐、静止的效果,但也会产生单调、缺乏生趣等弊病。

从明暗调子来说,一点黑色可以与一片淡灰获得均衡。黑色如与白色结合在一起时,黑色的重量就会减轻。从色彩的关系来说,一点鲜红色,可与一片粉红或一片暖黄色取得均衡。一幅作品是否达到均衡效果,可以将画面划分为四等分。画面田字形的上与下,或左与右的幅面中,或画面对角线的两半的幅面中,综合各因素是否具有均衡感,就比较容易区别出来。有经验的欣赏者,从画幅整体观察中,仍然可以发现存在不均衡、不稳定的因素,而不需要采取以上方法来检查。其实,画面轻重感觉和理念,是画面各种因素复杂地综合在一起而产生的。



四 构图中的对比统一规律



构图中的变化与统一,也可以称为对比与谐调。因为在绘画中,总是通过对比来追求变化,通过谐调来获得统一的。在画面中如果忽视这一构图法则,失去变化统一的效果,其表达的主题就不会生动,也不可能获得最完满的形式美感。画面中的对比变化因素很多,包括视点、视平线的变化,位置重复与变异的变化,形的对比变化(如方与圆、单薄的形与饱满浑厚的形等)。形体与空间大小的对比变化(画幅中形体小,显得空间大;形体大,显得空间小)。明暗的对比变化。色彩的对比变化(如色相、明度、纯度、冷暖等色要素的对比)。线的性质的对比变化(水平线与垂直线、平行线、垂直平行曲线、斜线等)。质地肌理的对比变化(如粗糙表面与光滑表面)。以及表现方法中的笔触运用,颜色厚薄等等对比变化关系。 谐调是近似的关系,对比是差异的关系。对比要通过画面诸形式因素的倾向性和近似的关系,来获得谐调感。以谐调与统一占优势的构图,也必定有处理某些变化的因素,使整个画面不致单调而有生动感。

五 构图中的形式因素覧明暗与线条





1.明暗是构图布局中的重要因素之一。明暗是指最深的暗调子至最淡的明调子之间的各种明暗层次。明暗层次,不仅应用于表现对象的形体结构,还同时在画幅构图中通过明

暗色调的交错,获得画面的变化与均衡,产生节奏韵律感。一般认为,明暗是西洋绘画特有的艺术语言;中国传统绘画,似乎是不讲明暗因素的。如线描作品,在形式概念和表现手法上,是不用明暗调子的,它只用纯粹的线条表现对象的形与结构,并在构图布局中,进行线的疏密对比处理。实际上,这就体现出明暗的对比关系,即线密的地方调子深,线疏的地方调子淡,可见线的疏密也包含有明暗调子的意义。线的疏密对比就是明暗的对比。另外,黑白版画虽只有一种黑色,实际上却通过点、线、面的处理运用,使画面产生的明暗层次变化非常丰富,在构图中发挥出很强的艺术表现力。所以,明暗这一形式因素,在各种绘画中,都以不同程度、不同方式被广泛运用。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1)画面明暗基调的类别。在绘画中表现各种主题与情调时,明暗的运用类别很多,大略可归纳为下述三类:



明调覧画面使用的大部分色彩明度较强,画面色调明亮。这一类色调,宜于表达欢快、舒展、明静、爽朗、简洁等感情,也可用于忧伤,悲壮的主题。明色调比暗色调更为动人有力。



暗调覧与明调相反,由比较深暗的色彩组成画面。深沉、庄重、浓郁、静穆、神秘、恐怖等情调的主题,往往采用暗色调。在色彩调配上,深色使用多,白色使用少,也常使用黑色。



中间调覧明调与暗调之间的各种中间冷暖色调,是最富有变化,并运用十分广泛的色调。在普通光线下,人们生活与活动环境,一般都处在中间色调之中。所以在表达各种生活的绘画主题,较多采用中间色调。



(2)画面明暗对比处理的几种形式:



暗的背景衬托明亮的主体覧各种形式对突出主体物很有效果,是常被采用的一种形式,在许多古典的静物与人物肖像画中尤为普遍。如17世纪荷兰画家伦勃朗的人物肖像画,差不多都采用这种对比形式。以深暗的背景把明亮的人物衬托出来,效果单纯、集中、强烈。



明亮的背景(或环境)衬托较暗的主体覧19世纪俄国巡回画派画家列宾的许多肖像画,较多采用这一明暗形式。明亮的背景,使画面爽朗,主体物也非常突出。



中间色调衬托明暗对比鲜明的主体物覧根据人们对日常生活观察的经验,近处的物体,总是觉得形象具体突出,色彩鲜明,黑白调子对比强烈。远处的景物在与近处景物对比之下,总是显得形体模糊,黑白对比减弱。因此,在绘画中,运用这一明暗对比形式很普遍,具有真实感,也较容易表现出空间效果,使人有身临其境的感受。



构图的明暗形式处理,必须服从表达主题的情景需要。同时也要运用明暗对比手段,显示出构图的主体部分和陪衬部分的正确关系。在一幅画中,也可以同时运用多种明暗对比因素的构图形式,去处理复杂的题材,表现重大的主题。



(3)在构图中,明暗色块的形状和面积大小变化,可以具有不同的表现效果。画面中各种色调面积变化,可以是大而少,即只有一大块暗色调或明色调;也可以是小而多,即许多小块暗色调或明色调;色调形状的方圆曲直,界限分明与模糊,都可以表示不同的感情和产生不同的表现效果:



色调面积大,相互间对比明显,界限清楚,这可以产生富有生气、活跃、动人的效果。



大块的暗色调与小块的明色调配置,具有庄严、悲壮、深沉、神秘等效果。



大面积的明亮色调与少量暗色调配置,具有舒畅、轻快、爽朗等效果。



淡色调具有优美、纯真的情调;柔和的色调具有含蓄、抒情、优美、安详等表现效果。



2.线条是构图中重要的形式因素。中国史前绘画以线开始,儿童绘画也以线开始。中国传统绘画的线描是造型的基础,线成为传统绘画的艺术特征之一,这些主要是指线在造型上的应用。至于线在画面构图中的作用,则更为广泛。线可以达到引导观众视线集中到作品主题中心去的目的,线条本身也具有自己的表现力和美感,将线加以组织,可以具有构图形式上的韵律和节奏感。线条可以分为许多类:



(1)实线,即本身就具有存在价值的线。



(2)物体形状的轮廓线,这类线有直线、曲线,或两者结合的线。轮廓线越单纯明确,就越醒目强烈。如版画中的黑白木刻。



(3)一些很窄的物体,也具有线状效果。如视点很低时的地面、海面、道路、电线杆、树干等。



(4)水平线、垂直线、倾斜线。



(5)起伏不平的线条(如建筑群与背景交接的轮廓线、丛树与天际的交接线等)。



(6)曲线:水平曲线、垂直曲线、其他曲线。



(7)地平线(地平线在画面中十分重要,与构图关系非常密切)。



(8)运动的线和显示力的线。